章程
第一章 – 名称、注册办公地址、宗旨和活动
第
1 条 – 名称和注册办公地址 “今日圣殿骑士团世界 – 社会促进协会”(ASSOCIAZIONE DI PROMOZIONE SOCIALE),简称为 “TTW APS” 的协会于此成立。
该协会是根据 2017 年 7 月 3 日(意大利)第 117 号立法法令(第三部门法典)第 35 条及后续条款成立和组织的社会促进协会 (APS)。
“APS” 缩写的使用取决于协会在第三部门国家单一登记册 (RUNTS) 的 APS 部分的有效注册;
注册后,公司名称应被视为自动包含此名称。
协会的注册办公地址位于罗马(意大利),Via di Porta Angelica n.
63, CAP 00193。在同一市内转移注册办公地址应由董事会决定,无需修改章程;
转移到另一市则需要修改章程。
董事会可以在意大利和国外设立运营办公室、分支机构和代表处,包括临时性的。
第
2 条 – 法律性质和监管框架 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第三部门实体,根据 2017 年 7 月 3 日(意大利)第 117 号立法法令(第三部门法典)的规定成立。
协会以非营利为基础,通过专门或主要开展(意大利)第三部门法典第
5 条定义的一般利益活动,追求公民目的、团结和社会效用。协会具有普世性质,促进国际合作。
协会主要依靠其成员的志愿活动。
允许在(意大利)第三部门法典第
36 条规定的限制和方法内雇用工人,无论是雇员还是个体经营者。根据(意大利)第 117/2017 号立法法令第
18 条,协会确保其志愿者在开展活动期间发生事故和疾病以及第三方责任方面获得保险。
第 3 条 – 宗旨和一般利益活动 协会是非营利性的,追求公民目的、团结和社会效用,其主要宗旨是国际发展合作,符合基督教社会教义的原则。
协会的核心灵感植根于基督和所罗门圣殿的贫穷战友(称为圣殿骑士团)的骑士和精神传统,经过重新诠释并适应当前背景,特别通过国际合作和全球团结项目加以实施。
协会受到信仰、慈善、正义、谦逊和服务的基督教价值观,以及荣誉、忠诚、捍卫真理、保护弱者和促进和平的圣殿骑士原则的启发,并将它们应用于其协会和志愿活动。
根据(意大利)第三部门法典第 5 条,协会开展以下一般利益活动:a) 保护和加强圣殿骑士团及其他修道和骑士团体的宗教和文化遗产。
b) 发展合作和国际团结; c) 在自然灾害、冲突和人道主义危机情况下的道主义援助;
d) 教育、指导和职业培训; e) 保护和促进人权、公民权和社会权利;
f) 广义上的慈善活动; g) 具有教育和普世目的的社会利益文化活动。
在(意大利)第三部门法典第
6 条的限制内,包括与法“定宗旨密切相关的补充活动。协会可以开展除一般利益活动以外的其他活动,前提是这些活动是次要的和辅助性的,并且在现行(意大利)立法规定的限制内。
第
4 条 – 普世性质和活动受益者 协会欢迎认同基督教信仰和圣殿骑士原则的传统价值观的男女,包括但不限于天主教徒、东正教徒、科普特人、亚美尼亚人,以及与罗马教廷共融的其他教派。
它主要通过国际合作项目和团结活动促进基督教各教派之间的普世对话。
协会的行动基于博爱、服务、捍卫最弱者、道德诚信和热爱真理等价值观,以期不断致力于和平、社会正义和各国人民的发展。
一般利益活动是为了以下群体的利益而开展的:a) 成员及其家人;
b) 第三方,优先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弱势群体;
c) 广大社区,用于开展意识和培训活动。
协会的运作符合有关人权、社会责任、环境保护和人道主义原则的国际标准。
第二章 – 成员
第
5 条 – 成员类别和最低人数 协会由以下类别的成员组成: a) 认同协会宗旨的自然人;
b) 非营利性协会,包括认同法定宗旨的社会促进协会和第三部门实体;
c) 为协会宗旨做出重大贡献的自然人名誉成员。
协会应始终保持至少 7(七)名自然人成员或 3(三)个社会促进协会。
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核实一次这些最低要求的维持情况。
如果人数减少到规定限制以下,必须在 30 天内通知 RUNTS。
成员人数必须在一年内恢复,否则协会将失去其 APS 身份。
第
6 条 – 成员和组织成骑士团(Commandery) 协会成员是指根据本章程接纳并登记在协会成员名册中的所有自然人和实体。
自然人成员可以在地域上组织成骑士团,作为缺乏独立法人资格的内部结构,旨在促进参与协会和志愿活动。
每位自然人成员都被分配到一个骑士团,在注册时指明或随后修改,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保留其作为协会直接成员的身份。
成员的名义名单,以及所属骑士团的任何指示,都记录在协会的成员名册中,用于法律目的和计算(意大利)立法法令
117/2017 第 35 条要求的最低人数。骑士团不是协会的成员,在会员大会上没有投票权。
骑士团的宗旨、运作原则以及建立、组织和协调的方法受本章程的特定条款和董事会批准的内部条例的管辖。
协会的活动符合联合国 2030 年议程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SDG) 和国际发展合作标准。
协会可根据(意大利)外交与国际合作部的规定申请承认为民间社会组织 (CSO),并按照(意大利)第 125/2014 号法律第
26 条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运作。
第 7 条 – 成员接纳 经有关方面(自然人或实体)书面申请,并通过董事会发布的特定条例中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资格验证(包括分享国际合作宗旨)后,方可获得接纳。
申请必须包含对章程和现行法规的完全接受、遵守公司机构决定的承诺,以及参与协会志愿活动的意愿。
对于非营利性实体:
申请实体必须提交: a) 公司注册证书和现行章程;
b) 在 RUNTS 或同等登记册中的注册证明; c) 最近两个财政年度经批准的财务报表;
d) 非营利地位证明; e) 证明其法定宗旨与协会宗旨一致的文件;
f) 过去两年开展活动的报告。
董事会核实:
法定宗旨的兼容性;
组织和财务的稳健性;
没有利益冲突;
遵守协会的道德原则。
接纳可能受特定运营条件和签署合作协议的约束。
在 RUNTS 注册为非营利性实体的协会“Templari Oggi APS”,是今日圣殿骑士团世界的当然成员(ex officio),与同一类别的其他成员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第
8 条 – 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成员有权: a) 参与协会的生活;
b) 了解活动并查阅公司账簿;
c) 对于实体成员,通过其代表参与管理;
d) 提出符合协会宗旨的倡议和项目。
成员有义务: a) 遵守章程和规定; b) 支付既定的会员费;
c) 积极合作为实现社会目标; d) 对于实体成员,维持接纳要求并及时传达任何相关的法定或组织变更。
第
9 条 – 退出和除名 退出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
如果发生违规或疏忽,董事会可采取以下累进式制裁: a) 第一次书面警告,并给予不少于 30 天的整改期;
b) 第二次书面警告,有权在收到后 15 天内作出答复;
c) 除名,在第二次警告后决定。如果发生严重违规,不可挽回地损害了协会关系,也可以不经警告直接决定除名。
除名决议必须有理有据,以书面形式传达,并且成员可依法提出上诉。
已退出或被除名的成员所支付的费用或捐款概不退还。
第三章 – 治理
第
10 条 – 公司机构 协会的机构是:
会员大会;
董事会;
主席;
监事机构(如果(意大利)法律要求);
潜在的法定审计师或审计委员会(如果(意大利)法律要求)。
第四章 – 会员大会
第
11 条 – 组成、权力和召集 会员大会由所有有权投票的成员组成,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会员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至少每年一次,以批准财务报表,并在董事会认为必要时,或应至少四分之一有权投票的成员的合理要求时召集。
召集通知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格式)在规定日期前至少八天发送给成员,其中包含议程、地点、日期以及第一次和第二次召集的会议时间。
会员大会: a) 批准财务报表; b) 任命和罢免公司机构的成员;
c) 决定修改章程; d) 每年批准国际合作活动计划;
e) 核实是否符合志愿活动占主导地位的要求;
f) 决定解散协会和剩余资产的分配;
g) 决定董事会提交给它的或法律和章程规定的任何其他事项。
允许通过远程通信方式参加大会,前提是能够识别参与者、清楚地感知发言并实时投票。
允许书面委托投票。每位成员最多只能代表三名其他成员。
董事会可以减少(但不能增加)累计委托代理的最大数量,以符合现行(意大利)立法。
组会和决议的法定人数
第一次召集时,大会在有表决权的成员绝对多数出席的情况下有效组成;
第二次召集时,无论出席人数多少,均有效(受以下段落规定的约束)。
除非法律或本章程另有规定,决议由出席者的多数通过。
修改章程需要三分之一的成员出席,并获得出席者多数的赞成票。
决定解散协会和剩余资产的分配,需要至少四分之三成员的赞成票。
第
12 条 – 投票权 每位自然人成员拥有一票。
每个关联的非营利性协会拥有五票。名誉成员在大会上享有与其他成员同等的投票权。
投票权授予在成员名册上登记至少三个月且(如适用)已缴清会员费的成员。
如果通过委托代理参与,适用前一条规定的限制。
第五章 – 董事会
第
13 条 – 组成、任期和运作 董事会由会员大会从有权投票的成员中选出的九 (9) 名成员组成。
成员任期 5 年,可连任。
以下个人不能担任董事职务,如果当选,将自动丧失资格: a) 处于(意大利)法律规定的不合格条件之一的人;
b) 因犯罪被判刑,导致(即使是暂时的)被剥夺担任公职或在实体中担任行政职务的能力的人;
c) 已失去章程规定的会员资格要求的人。
如果董事在任期结束前停止任职,董事会可通过增选程序进行更换。
如此任命的董事任职至下一次会员大会,大会可确认其任期直至任期自然届满。
董事会从其成员中以出席者多数选举产生主席和副主席。
它任命一名秘书、一名财务主管和一名国际合作事务专员。
在适当情况下,它会授予个别董事特定任务。它批准与国家和国际合作机构的合作协议。
它代表协会处理与第三方的关系。董事会由主席或至少三分之二的成员召集,至少提前七天通知,通知中包含议程、地点、日期和会议时间。
召集也可以通过能保证收到证明的电信通信工具进行。
在紧急情况下,通知期可缩短至三天。
会议也可以通过音频或视频会议举行,前提是能够识别参与者、跟进讨论并实时干预,并且起草并签署了相关会议记录。
会议在大多数在任成员出席的情况下有效,决议由出席者多数通过;
如果票数相等,主席的投票具有决定权。董事职务是无薪的;
允许报销实际发生并有文件证明的费用,但须在董事会和现行(意大利)立法规定并的限制和方法内。
第
14 条 – 权力 董事会: a)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b) 起草预算和最终财务报表; c) 定期核实实体成员是否维持要求;
d) 批准由主席直接任命为其代表的骑士团视察员;
e) 协调骑士团的活动; f) 按成员类型制定差异化的会员费;
g) 批准与成员实体的合作协议; h) 执行所有非法律或章程保留给会员大会的普通和特别管理行为。
第
15 条 – 圣殿骑士团(Templar Commanderies) 圣殿骑士团是协会的内部分支机构,缺乏独立的法人资格,旨在促进成员在意大利和国外参与协会和志愿活动。
骑士团的成立由董事会决定,董事会确定其名称、地域范围和启动运营程序。
每个骑士团由一名指挥官领导,指挥官由董事会任命和确认,董事会可因正当理由或未能履行职责而将其撤职。
骑士团的运作遵守章程、协会条例和董事会的指令。
每个骑士团每年向董事会提交一份关于所开展活动、参与成员以及任何地方活动管理预算的报告。
如果发生严重违反章程或监管规定或与协会价值观不相容的行为,董事会可采取累进式制裁,直至撤销该骑士团。
国外的骑士团可以在地方当局(包括外国政府机构)注册为协会的代表处或地区分支机构,前提是符合各自国家的现行法律,且不获得法律自主权。
在这种情况下,注册必须事先获得董事会授权,并与主席协调。
外国注册不授予财务自主权,必须遵守东道国的税收和民事法规,并接受当地的法律评估。
第
15 条之二 – 骑士团视察员 主席任命并可撤销(作为其代表)视察员,以协调各个国家/地区的骑士团活动,并由董事会批准。
视察员可以是董事会成员或专门任命的视察员。
视察员定期向主席报告其领土内骑士团的活动情况。
所有视察员都是与主席密切合作并在其监督下的咨询机构的当然成员。
第六章 – 主席和监事机构
第
16 条 – 选举、任期、权力和更换 主席由董事会从其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可连任。
主席: a) 在第三方和法律诉讼中合法代表协会;
b) 召集并主持会员大会和董事会; c) 签署法案和信函;
d) 是与国际合作组织关系的主要联系人;
e) 保留协会的指导和运营协调权,遵守会员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
如果主席缺席或受阻,其职能由副主席承担,如果副主席也缺席,则由年龄最长的董事承担。
主席职务是无薪的;允许报销实际发生并有文件证明的费用,但须在董事会和现行(意大利)立法规定的限制和方法内。
主席可由董事会因正当理由,以在任成员三分之二的赞成票罢免。
第
17 条 – 不相容和利益冲突 经董事会授权,主席可同时担任关联实体的总裁职务。
如果存在利益冲突,主席必须回避相关审议。
在任何情况下,(意大利)民法典第 2475-ter 条关于董事责任的规定均适用。
第
18 条 – 监事机构 当满足(意大利)第 117/2017 号立法法令第
30 条规定的条件时,即连续两个财政年度超过以下至少两个限制时,协会应任命一个监事机构: a) 资产负债表总资产:110,000 欧元;
b) 任何名义的收入、租金、收益或所得:220,000 欧元;
c) 年内平均雇员人数:5 个年度单位。
监事机构由三名正式成员和两名候补成员组成,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至少一名正式成员必须在法定审计师登记册中登记。
成员任期五年,可连任,并可由会员大会因正当理由罢免。
监事机构监督法律和章程的遵守情况、是否遵守正确管理原则、是否遵守公民、团结和社会效用宗旨,以及是否遵守现行(意大利)立法要求的透明度义务。
监事机构参加会员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但无投票权。
在(意大利)第 117/2017 号立法法令第 31 条规定的情况下,
监事机构还负责对账目进行法定审计;
在这种情况下,所有成员都必须是在适当登记册中登记的法定审计师。
不符合(意大利)民法典第 2397 条第二款要求的监事机构成员,除报销实际发生并有文件证明的费用外,不得获得任何报酬。
第七章 – 经济资源
第
19 条 – 收入和分配 协会的收入包括: a) 年度会员费; b) 捐赠和遗赠;
c) 公共和私人捐款; d) 政府和非政府机构为发展合作活动提供的捐款;
e) 在(意大利)第 117/2017 号立法法令允许的范围内,从一般利益活动以及(如果规定)从其他活动中获得的收益;
f) 资产收入; g) 骑士团为所开展活动支付的费用;
h) IRPEF(意大利个人所得税)的“千分之五”拨款;
i) 现行(意大利)立法规定的“艺术奖励”(Art Bonus) 等税收优惠;
j) 欧盟和国际组织的捐款; k) 多边组织(联合国、世界银行等)的资金;
l) 通过宣传活动筹集的资金; m) 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的融资。
资源专门用于追求一般利益宗旨和协会的运作。
第
19 条之二 – 资产和初始资金 协会的资产包括由创始成员捐款组成的初始资金,总额为 900 欧元(玖佰欧元 /00),以及(但不限于)可能收到的任何后续捐赠、缴款、捐款、遗赠和赠与。
初始资金和任何后续捐赠专门用于追求协会宗旨,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在协会存续期间或解散时分配给成员。
初始付款不赋予报销权,也不产生可转让的参与份额。
第
19 条之三 – 房地产捐款 协会可以免费或有偿从成员、成员实体或第三方接收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或其他所有权,前提是该房地产专门用于追求机构宗旨。
房地产的接受由董事会决定,并且为了提高透明度,如果董事会认为合适,可由会员大会批准。
所购房地产仅限于用于一般利益活动,除非经特别会员大会决议,否则不得转让,但须遵守(意大利)第三部门法典的规定。
协会应在现行(意大利)立法规定的期限内向 RUNTS 通知房地产的购置。
第
20 条 – 财务报表 财政年度与日历年一致。
董事会按照(意大利)第三部门法典的要求起草财务报表,并附上说明所开展活动的任务报告,特别是在国际合作方面。
在每年的 4 月 30 日之前,董事会批准财务报表草案,并将其提交给会员大会,以便在 6 月 30 日之前获得最终批准。
经批准的财务报表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给 RUNTS。
第
21 条 – 透明度 如果超过(意大利)第三部门法典第
14 条规定的限制或由于法定义务,协会应每年在其网站上公布: a) 财务报表和任务报告;
b) 国际合作活动的详细信息; c) 包含受益人、金额和已实现结果的项目清单;
d) 关于合作资金使用的透明报告。
第
22 条 – 禁止分配利润 禁止向成员、董事和参与者(甚至间接)分配利润、运营盈余、资金和准备金,禁止为上述主体提供的个体经营或专业服务以及商品和服务供应支付超过正常市场价值的款项。
任何利润或运营盈余必须再投资于协会的一般利益活动。
第八章 – 最终条款
第
23 条 – 解散和资产分配 解散由会员大会以至少四分之三有表决权成员的赞成票决定。
如果解散,剩余资产(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应主要根据法定条款移交给专门从事国际发展合作的其他第三部门实体,但须经 RUNTS 办公室和 MAECI(意大利外交部)的积极意见(如果协会注册为 CSO)。
第
24 条 – 条例 董事会批准条例以规范协会活动的特定方面。
制定了规范圣殿骑士用法和传统的具体条例。
制定了规范国际合作活动的具体条例,规范项目设计、管理、监测和报告。
董事会(可以)根据本章程和法律决定其他必要和具体的条例。
第
25 条 – 道德准则和国际标准 协会采用自己的道德和行为准则,发布在机构网站上,与 AICS(意大利发展合作署)道德准则一致。
道德准则规定: a) 公正、透明和防止利益冲突的原则;
b) 保护人权和弱势群体的规则; c) 促进性别平等;
d) 预防和制裁违反道德原则行为的措施。
协会尊重有关人权、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的国际标准。
第
26 条 – 数据更新 协会应在 30 天内将章程、注册办公地址、公司机构和其他相关信息的任何重大变更通知 RUNTS。
在每年的 6 月 30 日之前,协会应更新成员、志愿者和雇员的人数(如果有变更)。
第
27 条 – 参照条款 对于本章程未涵盖的事项,应适用(意大利)第三部门法典和相关(意大利)法规的规定。
第
28 条 – 过渡条款(首任官员) 成立时,首任公司官员在公司注册证书中任命(第一届董事会成员、主席、副主席、秘书、财务主管和国际合作事务专员)。
尽管有第 13 条第 5 款的规定,但仅限于首次任命,主席和副主席由创始成员在公司注册证书中指定。
如此任命的官员应任职至成立后 18 个月内召开的第一次普通会员大会,大会将确认或更换他们。
道德行为准则
序言 本道德行为准则表达了激励今日圣殿骑士团世界协会 – APS (TTW APS) 的价值观、原则和行为规则,符合其章程、(意大利)第三部门法典和现行(意大利)立法。
受圣殿骑士团服务、团结与和平传统的启发,TTW APS 致力于在其所有活动中促进透明度、诚信和问责制。
第 1 条 – 总则
人的尊严是协会一切行动的基础。
所有活动必须基于合法性、诚实、公平和透明。
协会的运作尊重人权、文化和宗教多样性、环境和机构。
第 2 条 – 内部关系
会员承诺维持基于相互尊重、协作精神和归属感的关系。
禁止任何歧视性、攻击性或损害他人尊严的行为。
公司
机构应公正、负责地履行职责,并仅为协会的利益服务。
第 3 条 – 外部关系
在与机构、实体、当地社区、国际组织和其他协会的关系中,TTW APS 应本着忠诚、透明和合作的精神行事。
任何代表活动必须由主管机构授权的人员专门执行。
禁止将协会的名称或符号用于个人目的或与法定目标无关的目的。
第 4 条 – 资源管理
协会的经济、物质和人力资源必须专门用于追求法定目的。
禁止不当或
个人使用协会资源。
行政和会计透明度是一项强制性义务。
第 5 条 – 利益冲突
会员和协会机构有责任避免与 TTW APS 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
任何利益冲突必须立即向董事会申报。
第 6 条 – 会员承诺
遵守本道德准则是保留会员资格的基本条件。
每位会员都必须通过其行为促进协会的积极形象和信誉。
第 7 条 – 监督和制裁
董事会应监督本准则的遵守情况。
违规行为将导致警告、暂停资格
或根据章程规定开除出协会。
结论 TTW APS 道德准则是对所有会员和合作者具有约束力的文件,并作为对公民社会和国际社会透明度和问责制的承诺予以公布。
经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 日决议批准
今日圣殿骑士团世界 APS 主席 MAURO FERRETTI
